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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绍学院办发〔2017〕36号)的文件精神,经学生个人申请、学生所在专业初审,学院、相关职能部门审核,现将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二天(截止2018年6月15日)。 公示期后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等待审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学院教研科反映。联系电话:88342370。
数理信息学院教研科
2018.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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