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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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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1701学期老生教学任务和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4-20    点击次数:

2017学年01学期教学任务的已经下达,请各学科负责人做好教学任务安排及教材征订工作。工作要求如下:

一、落实教学任务工作要求:

1、落实教学任务时,请各学科务必要求授课教师在教学任务表“教师签名”一栏中签名确认,签名时请务必写明是否需要多媒体。

2、任课教师资格:任课教师必须具有主讲教师资格,即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并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的原则上不允许上课,确有需要聘请不符合主讲教师资格授课的,应按照学校有关主辅讲制的相关规定,填写《非主讲教师主讲课程审批表》(附件1)报教务处审核同意后执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每学年必须为本、专科生讲授一门及以上课程。(教授名单详见附件2)

二、教材征订工作要求:

1、教材选用要求:教材选用应与教学任务落实同步进行,各学科应严格把好教材选用关。教材选用应与应用型人才培养要求相一致,一般应选用近三年出版的教材,同一门课程需选用同一本教材。要尽量选用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关系紧密的权威教材。所选教材请注明级别:国家级规划教材、省部级以上重点教材、省部级以上获奖教材、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教材和校本教材

2、教材征订操作要求:请各学科在群里发通知告知各位任课老师下学期的教材征订请严格按照教务处的要求来征订,认真阅读《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管理办法》(附件3),下教学任务的同时请各位老师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附件4),填完后于4月27日前发至教研科周白羽处。教务处要求表格上的信息必须填写完整,然后由教研科统一录入系统,待教务处检查。选用教材时可参考《2017秋教材征订目录》(附件5)(注意:《教材选用申报评审表》中的备用教材,有可以填一下,没有就无需填,但选用教材里的每格信息都要填写完整。)

三、请各学科负责人于4月27日(周四)前将1701学期教学任务表(纸质稿和电子稿)交至学院教研科周白羽处。

1701学期老生教学任务附件(数理).rar

数理信息学院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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