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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评选数理信息学院2014年度“十佳大学生”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7    点击次数:

绍学院数理团学〔2014〕10号

关于公开评选数理信息学院2014年度“十佳大学生”的

通 知

为进一步挖掘典型,弘扬先进,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奋发成才,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奖励条例(修订稿)》及相关文件规定,决定公开评选数理信息学院2014年度“十佳大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评选“十佳大学生”为契机,切实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努力营造人人参与评选的校园民主氛围,积极探索先进个人评选的新办法,进一步推进学风、班风建设。

二、评选对象

参照校“十佳大学生”或卓越奖学金评选条件,各班经过民主评议,择优推选候选人(原则上每班推荐一名);本次评选对象不包括2014级新生。

三、评选方式

1.经个人申报,各班级民主评议,择优推选候选人;

2.召开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会,通过现场投票确定“十佳大学生”;

3.确定拟获奖名单,在学院内公示,公示时间为三天。

四、评选安排(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会)

1.11月22日前各班上报候选人名单,附件1发送至邮箱slxxxsk@163.com(以“班级-姓名-2014院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命名文件);

2.11月26日18:30在南山综合楼A203召开候选人基本情况介绍会;

介绍方式:本人演讲,展示主要成绩和亮点,时间不超过3分钟,建议使用PPT或VCR;

在候选人介绍基本情况后,参加介绍会的师生代表进行民主投票,当场产生2014年度院“十佳大学生”。

注:师生代表组成人员为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各班5位学生代表(2014级新生班同学观摩但不参加现场投票)。

五、奖励办法

1.学院发文表彰,授予院“十佳大学生”称号;

2.相关材料存入学生本人档案。

六、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广泛发动,精心组织,让更多学生参与校园民主活动,感受校园民主气息。

2.要加强教育,引导候选人调整心态,不拉选票,不诋悔他人,文明竞争。

3.要加强现场展示的指导,努力提高现场展示的水平和层次,树立我院大学生的良好形象。

数理信息学院学生科

二○一四年十一月十日

数理团学〔2014〕10号—关于公开评选数理信息学院2014年度 十佳大学生 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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