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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理信息学院班级量化考核细则

发布日期:2016-10-07    点击次数:

为推动我院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充分发挥班集体的凝聚力,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班级量化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班级的量化考核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学生工作书记

成员:学生科、各班班主任、班委、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 考核办法

1. 班级考核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在达到考核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后,再以量化积分方式进行累计加、减分。

2. 考核工作由量化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负责日常工作考评和归档工作。

3. 考核工作与《班级日志》同步,每月进行考核,并将分数进行公布。

4. 检查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考核标准

(一) 定性考核

1. 班级同学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维护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 班级同学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班级有良好学习风气,受到任课老师的好评。

3. 班级全班同学能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保持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形成良好班风。

(二) 定量考核

1. 班级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按照各项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加分或减分,涉及重复记分的条款,不重复记分,只取最高分。

2. 团委学生会协助学生科负责汇总、整理,并根据《数理信息学院班级量化考核细则》对每班月评进行审核,并将成绩予以公示。

3. 量化考核共分为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和特色工作三部分,单项评比总分不封顶。

4. 学期总成绩=日常管理总得分+学风建设总得分+特色工作总得分。(其中日常管理当中的寝室内务为总分/寝室数量,如出现大功率则在平均分上减去10分/寝·次) 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优秀班集体评比、德育评价及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定量考核内容

定量考核分为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和特色工作三大块进行考核。

(一) 日常管理

项目

分值

出勤考核

在会议或活动中缺席

-2/人·次

在会议或活动中代签

-2/人·次

在会议或活动中迟到早退

-1/人·次

全勤

+2/次

寝室内务

优秀寝室

+5/寝·次

合格寝室

+2/寝·次

不合格寝室

-5/寝·次

(二) 学风建设

项目

分值

上课考核

旷课

-2/人·次

迟到、早退

-1/人·次

无手机课堂执行比例小于50%

-3/次

早晚自习考核

缺勤(大一)

-2/人·次

迟到、早退(大一)

-1/人·次

月度出勤100%(大一)

+3次

学习成果考核

预警人数≥15%

-3次

学科竞赛获奖

省级:10;国家级:+18

(每人·每项)

学生科研、“挑战杯”项目

校级:+6;省级:+10;

国家级:+18(每人·每项)

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专利(一般学术论文)

+15/人·次

考风

考纪

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

-10/人·次

(三) 特色工作

若以班级为单位发起一个院级或校级的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加分由班级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商议评定,酌情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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