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绍学院党委〔2025〕18号)(见附件1),结合学校对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的总体安排与要求,现就二级学院评估整改工作专项检查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11月3日—14日(第8—9周),学院自查自改;
11月17日—28日(第10—11周),学校组织检查。
二、检查内容
1.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检查《方案》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可行性等方面,重点检查是否按照学校《整改方案》及相关要求制订方案、是否开展意见征求及会议审议(审定)、是否结合并符合学院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等。
2.整改推进和举措落实情况。检查学院整改工作整体的推进及各项举措开展与落实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按照《方案》扎实推进和有效落实、是否对照举措逐项并按时开展,有无制度、数据、记录等支撑材料。
三、检查流程
1.学院自查。学院要对照检查内容及相应工作要求,开展自查与整改工作,总结整改进度是否按照计划推进、整改措施是否达到预期成效、未如期完成整改的原因及后续举措等。
2.学校检查。校检查组按照学校整改工作总体要求,在学院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检查,对整改效度做出评价。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将整改作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在自查自改过程中要系统梳理整改工作、整理好整改工作台账(见附件2、3)。
2.学校检查组将检查情况反馈学院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同时形成相应专题检查材料提交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整改办公室联系人:宣学新,电话:88342548,地点:行政楼西240室。
附件:1.《绍兴文理学院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整改方案》
(绍学院党委〔2025〕18号)
2.《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5年度整改工作自查表》
3.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2025年度整改进度台账
(参考模板)
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