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自绍兴文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以来,我校各级学生会、研究生会根据第八次学代会、第三次研代会提出的总体思路,紧紧围绕校党委和省市学联中心工作,在加强全校学生思想引领、丰富学生第二课堂、繁荣校园文化、参与学校建设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根据《绍兴文理学院学生会章程》《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会章程》及省市学联有关文件规定,绍兴文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拟于2022年11月6日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坚定理想信念为目标,充分发挥好党联系青年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紧密围绕全国学联、省市学联和学校党委确定的中心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和《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全面总结第六次学代会以来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工作情况,讨论确定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推动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改革持续深化。团结带领全校学生笃学力行、求真务实、锐意进取、勇立潮头,争做浙江省“重要窗口”建设的推动者,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实践者,为建设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贡献青春才智。
二、大会主要议程
1.听取领导讲话;
2.听取和审议绍兴文理学院第七届学生会工作报告、第二届研究生会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绍兴文理学院第八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条件、产生办法及名额分配
(一)代表的条件
1.学代会代表必须是具有绍兴文理学院(包括元培学院)学籍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
2.具有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校规章制度,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无任何违纪处分现象,具有较强的集体主义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4.勤奋学习、品学兼优;
5.自觉履行学生的义务,热心学生团学工作、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热心学校、班级工作,愿意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广大同学所信任和拥护。
(二)代表的名额
代表必须是具有绍兴文理学院学籍的全日制在校学生。代表名额产生遵照《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原则上本科生代表拟按学生数1%的比例,研究生代表拟按研究生数不多于5%的比例产生,总数不超过260人。代表名额分配主要以学生分布的情况为依据,涵盖各个学院、年级和主要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比例不低于60%,以充分体现代表的广泛性。
代表经班级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以上。
(三)代表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1.以学院学生会、研究生会为主要选举单位,各选举单位按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组织学生、研究生酝酿提名,根据多数学生、研究生的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代表20%的比例确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2.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产生后,各选举单位向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报告提名结果,经党委(党总支)审核批准后,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附件2)、《绍兴文理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汇总表》(附件3),于2022年10月21日前报校团委审核。
3.校团委对各单位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审核、批复。各单位团委召开学生大会(学代会)、研究生大会(研代会),酝酿通过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确定代表候选人,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4.各选举单位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附件4)、《绍兴文理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花名册》(附件5)、《绍兴文理学院第八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6),《绍兴文理学院第三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7),花名册和登记表的纸质版于2022年10月28日前上交校团委,花名册的电子版同步发送到WLxiaotuanwei@163.com。
5.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对代表产生程序和资格进行审查。代表的产生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责成原选举单位重新进行选举;代表不具备资格的,责成原选举单位撤换。
四、主席团、执行主席的产生
绍兴文理学院学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4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研究生会拟设主席团成员3名,其中执行主席1名。
(一)主席团成员的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2.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原则上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
3.工作勤恳踏实,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社会工作能力;
4.为人诚实谦虚,能广泛听取广大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切实关心同学们的利益,群众关系良好;
5.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有一定的学生工作实践经验,学生工作业绩突出。
(二)执行主席条件
1.同主席团成员条件(1);
2.熟悉学生会业务知识及相关的学科知识,懂得党的青年工作理论和方针,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语言文字能力、社会活动能力和业务能力。
(三)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的产生办法
主席团成员、执行主席候选人的建议人选,根据上述条件由校学生会在广泛征求意见、民主推荐和综合考察的基础上提出,报学校党委和上级学联批准,提交大会进行正式选举。
五、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大会代表推荐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团内民主,切实履行团内民主程序。工作中要主动争取所在单位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支持,所在单位纪委(纪检组)要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