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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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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0-31    点击次数:

学院各系、实验室、督导组:

为全面了解、掌握学院本学期教学任务落实情况,按照学校教务处文件《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绍学院教〔2018〕50号)的通知要求,决定对我院2018学年01学期的教学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具体事项和安排如下:

一、期中教学检查时间安排:

2018学年01学期第8周—第10周(10月29日-11月16日)。

二、期中教学检查内容:

1.学院开展公开课暨示范课评选活动。

经各系推荐,结合校课堂教学示范课教师评选要求,各推荐教师在第8-9周开设公开课,学院领导、学院督导和各青年教师打分评比。

结合学期初各系专家听课安排,动员其他教师积极参与公开课和示范课听课活动,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手段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价。具体安排请见附件1.

2.学院组织召开教师、实验人员以及学生座谈会,了解本学期教学运行情况,教学中存在的困难,重点了解课程学业评价方案实施前后课程学业难度有否适当提升、课堂教学组织有否合理变化,师生教学投入有否明显增加,收集本院师生对进一步做好“四个回归”和课程学业评价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3.2018年11月10日前,各系完成自查:检查授课计划、试卷、作业、实验报告、实验指导书、仪器设备使用登记情况。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专业和物理学(师范)专业将教研活动开展的记录交给教研科进行检查。

4.学生以班为单位完成上课教师课堂教学调查表, 内容包括教师上课提问情况,作业布置情况,教学秩序(课堂情况、学生课堂手机管理情况)等。(附件4)

5.根据学院加强课程学业评价的若干意见的通知要求,学分3个及以上的基础课、专业主干课、公共课均进行期中考试。

6.各学科(专业)将本学期的教研(专业建设)活动记录交教研科检查。

7.学院各中层干部要以期中教学检查为契机,认真完成好听课、评教工作,注重示范课评选工作。

8.各任课教师对自己授课课程的课程思政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及时在网络中上传课程思政内容。

9.学院督导检查工作内容:

(1)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考核资料质量评价表》和《绍兴文理学院试卷评审表》

中的内容,对2017学年02学期期末试卷和毕业论文质量进行抽查,确保教学档案完整;

(2)根据课程学业评价要求,随机抽查作业的布置和批改情况;

(3)根据课程学业评价要求,随机抽查实验课、实验报告的批改情况;

(4)检查近三年引进的新教师本学期授课材料(包括备课笔记和课件);

(5)学院督导安排好本学期学院专家听课及示范课评选听课工作;

(6)检查近期相关制度要求执行情况。重点检查: 师范专业模拟教研室运行情况、课程学业评价落实情况。

(7)检查学生教育实习情况。安排教育实习学生看望工作,由学院领导、学科主任、专业主任、学科书记、辅导员等组成团队,对学生实习情况和指导老师到实习点指导情况进行检查指导,了解教育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具体安排请见附件7。

(8)学院督导组于11月9日(第9周周五)之前将学院督导组2018学年01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计划发至学院教研科,组织督导进行检查,并于11月16日(第10周周五)之前将附件3、5、6内容完成,将纸质稿及电子稿交至学院教研科。

数理信息学院

2018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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