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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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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3-16    点击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全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绍学院党委〔201718号),按照《关于实施“课程思政”行动计划的通知》(绍学院党宣〔20171号、绍学院教〔201745号)的要求,为进一步落实“课程思政”工作,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主线,以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的思政工作格局为目标导向,深入挖掘提炼各类课程所蕴含的思政要素和德育功能,强化“课程思政”的科学化、规范化与体系化,实现思政教育与专业教育的协同效应,知识传授、能力培养与价值引领的有机统一,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育人成效。

 

二、申报对象

 

1. 申报课程须是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课的32学时以上(32学时)的非思政类(含研究生)课程。

 

2. 课程负责人须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近两年教学业绩考核为B及以上。

 

3. 课程负责人近三年来没有被中止的教学建设项目,两年内没有退休等可预见的人事安排。

 

4. 课程建设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素质优良,能确保投入足够时间和精力。

 

三、课程建设要求

 

1. 紧扣“立德树人”,落实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的要求,实现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2. 结合专业、学科、课程实际,优化课程教学目标定位,挖掘提炼课程的思政要素,完善课程教学内容,选择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提高课程育人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3. 设计“课程思政”教学设计表,至少撰写10条“教学案例随记”,及时将课程育人中形成的教学感悟和体会归纳总结,丰富课程思政教学资源,形成“课程思政”教学案例库,作为其他授课教师的学习交流材料。

 

四、建设期限

 

建设期两年。项目验收时须至少经过两个学期的课程教学实践;通过验收后应开展不少于2年的课程教学实践,扩大改革试点课程的受益面和示范性。

 

五、申报程序及资助

 

1. 各学科积极发动教师申报,每个学科至少组织申报2项,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附件1)。

 

2. 学院对申报课程组织论证并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定、推荐后报教务处。推荐项目分A类和B类,其中A类项目推荐原则上每学科不超过1门。

 

3. 校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联合组织专家对A类项目进行评审,立项确定10门左右,每项目给予4000元资助经费。未被立项的A类项目自动纳入B类项目,B类项目由学院资助。

 

六、材料报送时间

 

各学科于323日前完成申报课程的推荐工作,填写《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申报表》、《绍兴文理学院“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建设项目汇总表》交给学院教研科。

 

 

数理信息学院教研科

 

2018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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