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课程建设负责人:
第二批校级精品课程、第三批校级优秀课程及第三批院级重点建设课程经过一年的建设,已到中期检查阶段,现就有关中期检查事宜通知如下:
一、 检查方式
在课程建设负责人全面自查小结的基础上,学院组织专家组对课程中期建设情况进行检查。
二、检查标准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课程建设与评价实施意见》(试行稿)(绍学院发[2003]124号)和《院级重点课程质量评估表》进行检查。
三、 检查安排及进程
1.主持人全面自查阶段:10月8日——10月30日
①精品课程:须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精品课程中期检查情况表》并写出自查报告。自查报告要对照《绍兴文理学院精品课程评价指标》全面小结课程建设情况,其中应包括:课程建设情况;采取的措施及成效;下步建设的计划、措施及经费预算等。要求数据准确,文字简练。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各一式三份)上报学院。
②优秀课程:填写《校级优秀课程中期检查情况表》,撰写课程中期自评报告(应包含课程建设现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阶段建设计划等)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各一式三份)上报学院;同时请做好实物材料的整理工作。
③院级重点建设课程:填写《院级重点建设课程中期检查情况表》,撰写课程中期自评报告(应包含课程建设现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下阶段建设计划等)于10月30日前将材料(各一式三份)上报学院;同时请做好实物材料的整理工作。
2.学院检查阶段:11月1日——11月15日
组织专家组集中听取课程负责人的汇报并检查上交的相关材料,对校品课程、校优秀课程的建设情况提出督查意见,对院重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
四、 检查结果
学院将对院级重点课程的建设情况进行通报,对建设成效显著的课程将优先推荐校级重点建设课程的申报;对未通过本次中期检查的院级重点课程给予二个月的整改期,复查未通过将取消课程建设资格并停拨后期建设经费。
二○○八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