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09〕163号)的有关规定,凡脱产三个月及以上的各类培训均应纳入学术假范畴;学术假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为规范我校的学术假制度,特开展2011年度学术假申报审批工作。
请在2011年度需脱产三个月及以上参加培训或进修的教师及时申请学术假(申请表见附件),并于3月3日前交至本学院(部门)人事干事处。
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请在3月7日前将本学院(部门)申请学术假教师的汇总表及其个人申请表交到行政楼333办公室。联系电话:88342590,联系人:罗润锋。
1.享受学术假待遇申请表.doc
2.申请学术假人员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