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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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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度学术假申报审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2-02-20    点击次数:

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09〕163号)的有关规定,凡脱产三个月及以上的各类培训均应纳入学术假范畴;学术假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为规范我校的学术假制度,特开展2012年度学术假申报审批工作。

请在2012年度需脱产三个月及以上参加培训或进修的教师及时申请学术假(申请表见附件),并于3月2日前交至本学院(部门)人事干事处。

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请在3月6日前将本学院(部门)申请学术假教师的汇总表及其个人申请表交到行政楼331办公室(人事与劳资科一)。联系电话:88342389,联系人:张彬晨。

1、享受学术假待遇申请表.doc

2、申请学术假人员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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