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
根据《绍兴文理学院教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绍学院发〔2009〕163号)的有关规定,凡脱产三个月及以上的各类培训均应纳入学术假范畴;学术假期限一般不超过半年。为规范我校的学术假制度,特开展2012年度学术假申报审批工作。
请在2012年度需脱产三个月及以上参加培训或进修的教师及时申请学术假(申请表见附件),并于3月2日前交至本学院(部门)人事干事处。
各学院、部(处)、直属部门请在3月6日前将本学院(部门)申请学术假教师的汇总表及其个人申请表交到行政楼331办公室(人事与劳资科一)。联系电话:88342389,联系人:张彬晨。
1、享受学术假待遇申请表.doc
2、申请学术假人员汇总表.doc
人事处
2012.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