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分党委、党总支:
对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群众评议,是落实中央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统一部署,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为切实做好群众评议工作,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绍兴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就我校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议对象
评议对象为全校各党支部和党员。
二、参评人员范围
参加评议的人员主要是本单位群众代表和服务对象代表等。还可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外民主人士、教代会职代会代表、离退休教职工代表等共同参与。
三、评议内容
要按照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广大师生、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总要求,围绕“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内容和我校“育人成才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主题开展评议。对基层党组织的评议主要包括: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推动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兑现公开承诺情况,为师生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对党员的评议主要包括: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立足本职岗位履职尽责情况,践行公开承诺情况,联系和服务师生群众情况,其他各方面发挥党员先进性情况。
四、主要环节
群众评议工作在各分党委、党总支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
(一)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自查。基层党组织要在广泛调查走访、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对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自查,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形成书面自查材料。党员对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小结。
(二)组织评议会议,开展民主评议。在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党员个人汇报参加活动情况后,与会人员分别对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评议。评议表格可参照附件。
(三)通报评议情况,督促整改提高。群众评议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和服务对象公布。对群众评议反映出来的问题,要深入查找原因,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及时加以改进,不能立即解决的要说明原因并明确整改时限。
五、基本要求
各分党委、党总支要把群众评议作为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的有力抓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抓好落实,务求实效。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分党委、党总支要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发动师生群众,确保每个党支部和每位党员都接受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接受评议、带头深入基层指导评议。要强化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群众评议不走过场。
(二)坚持统筹兼顾。要做好群众评议与公开承诺等已开展活动的有机衔接,做好与年终有关工作的相互结合,形成上评下议、灵活高效的评议机制,防止多头评议、重复考核。
(三)注重结果运用。要把群众评议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度目标考核挂钩,与党建工作考评结合。对活动成效明显、群众评议满意度高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总结经验做法,大力表彰宣传,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请各分党委、党总支在1月12日前将《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报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8341950,电子邮件cxzy@usx.edu.cn。
附件:1.《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及相关情况统计表》
2.《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3.《党员参加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表》
校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