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分团委:
为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若干政策措施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有效搭建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进一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2017年“创青春”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将于近期启动。现将大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创青春”绍兴文理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形式和参赛对象
大赛下设三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三、比赛程序及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7年12月10日)
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10日:各学院竞赛组织协调机构负责本学院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2.网络评审、现场初审阶段(2017年12月11日—15日)
竞赛组织委员会组织专家学者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上评审、现场初审,评选出本届竞赛银、铜奖并公布入围金奖答辩的作品名单,本届竞赛金奖将通过金奖答辩产生。
3.金奖答辩阶段(2017年12月中下旬)
入围金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金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金奖作品,未通过金奖答辩的作品获银奖。
4.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12月下旬)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各级总结表彰工作。
四、奖项设置
1.优秀作品奖:比赛设金、银、铜奖,奖项比例分别为5%-8%、17%-20%、35%(其余40%为淘汰作品)。金奖项目中创业计划类将获得2000元的孵化基金,创业实践类、公益创业类将获得5000元的项目扶持资金,并获得入驻校大学生创业园的金钥匙,以上项目都将择优推荐参加省市级比赛。
2.团体总分奖: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团体总分前三名的学院获得获“创青春”杯。各等次奖项计分方法如下:金奖作品每件计100分,银奖作品每件计70分,铜奖作品每件计50分。如遇总积分相等,则以获奖的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铜奖。
3.优秀组织奖:比赛设5个优秀组织奖,奖励在竞赛组织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院。
五、其他注意事项
1.参赛范围及形式
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均可参赛,鼓励师生同创。竞赛以创业计划小组(团队)形式参赛。竞赛要求参赛者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小组,以小组的形式参赛。参赛小组的人数不超过10人,鼓励跨学院组队参赛。竞赛以学院为单位,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统一进行申报。
2.项目申报
(1)参赛小组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倡导并希望各参赛小组积极争取、吸引风险投资家和企业家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向市场。
(2)参赛作品应仅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论文著作或公益服务。具体来源可以是: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应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引用其产品;一项可能研究发现的概念产品或公益服务。产品应受国家政策支持,具有“节能、降耗、解排、增效”和环保等特点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法规。
(3)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或已入驻学校创业园,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4)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5)公益创业赛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质疑与处理
本次竞赛接受全校监督,竞赛办公室将接收实名质疑,由组织委员会根据程序进行处理。
4.授权书
本次竞赛所有作品作者须签订授权书,授权“创青春”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主办单位结集出版、在网络公布其作品以供社会监督。
六、工作要求
1.各二级学院分团委要高度重视本次创新创业大赛,认真组织,采取适当形式动员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切实抓好落实。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创业教育活动。
2.评选活动以公平、公正、公开、公益为原则,参选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一旦参选视同授权校团委及其授权单位享有网络传播权。
3.参赛作品请于12月10日下午5点前发至邮箱179981234@qq.com。
绍兴文理学院党委学工部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绍兴文理学院人文社科处
绍兴文理学院科学技术处
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处
2017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