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充分发挥校园文化艺术活动的育人作用,全面展现文理学子的良好精神风貌,营造和谐健康、高雅文明的校园文化氛围。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艺术节活动的通知》(浙教办体〔2014〕24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绍兴文理学院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民族魂·中国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承办: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委员会
三、活动时间
2014年4月—5月
四、参加对象
参加对象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分为甲、乙两组;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简称“非专业组”),乙组为艺术类专业的学生(简称“专业组”)。
五、具体内容
比赛将分为非专业组与专业组同时进行,非专业组由非相关专业所在分团委上报作品,各类作品均不超过30件。专业组由所在学院按班级酌情进行组织。获奖作品将统一进行展览。
(一)比赛项目
⒈绘画类:国画、油画、版画、水彩、水粉、丙烯画均可,风格不限,尺寸均不超过对开(54cm×78cm)。
⒉书法类:软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均可,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69cm×138cm)。
(二)作品要求
书画作品均不用装裱;每件作品需填写《作品标签卡》(见附表4),注明作者姓名(每件作品限作者2名)、学院班级、组别、联系电话、作品的名称和品种,由所在学院审核并在《作品标签卡》上盖章后,粘在作品的背面右下角。版画作品按惯例需在画面四周留出空白并署名。参赛作品均不退还作者。校团委对参赛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和资料编印中使用(包括印制光盘、编辑画册、举办展览、宣传、上传网络等),不支付作者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
(三)著作权问题
报送的书画作品如发生著作权问题,由参赛作者承担相关责任。
六、日程安排
(一)活动征稿:4月1日—4月30日。各学院分团委要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同学根据比赛要求进行创作,并填报《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报名表》(附件2)。参赛同学须于4月30日前将作品与报名表报送所在学院分团委。(我院参赛同学作品统一以班级为单位由团支书于5月6日下午3:30-5:30期间交至学生科办公室,联系人:李甜甜690110,姜杨杨590958。)
(二)学院分团委汇总上报:5月1日—5月8日。各学院分团委根据学院同学报名情况进行汇总,填写《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3),于5月8日前将作品按照要求分类整理后同《汇总表》一并交至美术楼203办公室。
(三)专家评审与颁奖:5月9日-5月20日。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专家评审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通过初评阶段选取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项目入围作品各30幅,终评阶段评选出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项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等奖项。
七、奖项设置
专业组和非专业组各项目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同时设立优秀指导教师奖。
(一)学生美术作品奖
专业组与非专业组分设如下奖项(部分奖项会根据参赛作品数量、质量适当做出调整):
1.绘画类(各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1)国画组 (2)油画组 (3)版画组 (4)水彩(粉)组 (5)丙烯画组
2.书法类(各组设置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优秀奖若干)
(1)书法组 (2)篆刻组
(二)指导教师奖
奖励学生书画作品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件作品限1名)。
本次比赛优秀作品将选送参加2014年浙江省大学生美术作品评比展演活动。
附件:1.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报名表
2.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参赛作品汇总表
3.书画艺术大赛作品标签卡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美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兰亭书法艺术学院委员会
共青团绍兴文理学院数理信息学院委员会
2014年4月1日
附件一:
2014年“羲之杯”大学生书画作品大赛报名表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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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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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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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长/短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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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组别
| □专业组 □非专业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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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类别
| □油画 □国画 □版画
□水(粉)彩 □丙烯
□书法 □篆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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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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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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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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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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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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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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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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