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院团委、相关书院:
为了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就我院2020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且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或中学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符合“推优”基本条件的团员青年。在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导师团队、文明寝室创建、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等重要工作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团员可优先考虑。
本次“推优”面向学院本科大一、大二、大三、19级研究生各团支部及各院级学生组织。
二、“推优”基本条件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一年内德育考核等级为良好及以上。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业余党校的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取得相关结业证书。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一年内无重修科目,大一、大二团员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班级前二分之一(主要学生干部可放宽至前三分之二),大三、研究生团员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班级前三分之二(主要学生干部可放宽至前五分之四)。(“主要学生干部”指:各班班长、团支书,各学生组织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班主任助理、辅导员助理。)
7.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自上学期以来在“无手机课堂”活动检查中有不良记录、寝室内务不合格、吸烟、玩电脑游戏等累计3次及以上者,自上学期以来在寝室有使用大功率电器记录者,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三、“推优”名额
1.班级“推优”名额:本科一、二年级、19级研究生各团支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本科三年级各团支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2.院级学生组织“推优”名额:现任院“党员之家”管委会、团委学生会、书院学生会副部长及以上级别学生干部可参与所在学生组织推优,每个学生组织推优名额不超过3名。
四、“推优”基本程序和工作进度安排
1.民主推荐(3月23日-3月25日)
(1)有关团支部对照“推优”基本条件,对“推优”对象进行摸排,组织召开团员大会对符合条件的团员进行民主推荐,同时在征求班主任、专业辅导员等意见建议基础上,结合“推优”名额,讨论并确定推荐人选,在班级内公示。公示后组织填写《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附件3)和《团支部(学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递交对应学生党支部联系人。(团支书须提前将团员大会时间、召开方式上报联系学生党支部,班主任原则上应参加;团员大会参会团员人数达四分之三以上有效。)
(2)各学生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填写《数理信息学院学生干部入党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1),交由指导老师,指导老师对照“推优”的基本条件和名额,组织召开内部推荐大会,填写《团支部(学生组织)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4),并递交数理“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负责人,管委会分班级整理后及时将推荐人员信息反馈至有关团支部进行团员大会审查(不占班级名额)。
2.团委、书院考察(3月26日-3月27日)
学院团委对 “推优”对象进行意识形态、基本条件等方面情况的审查,书院对“推优”对象进行公寓表现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并将意见反馈给有关党支部和学院党委。
3.支部审查(3月26日-3月28日)
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对“推优”对象进行审查和讨论研究,确定“推优”名单,以支部为单位填写《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5),并上报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负责人。
4.党委审核(3月29日-3月31日)
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优”情况进行审查公示和备案。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院团委、书院要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本通知“推优”条件、名额等相关要求,认真规范做好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同时根据工作程序和时间进度安排,按时做好相关工作,并报送材料。
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本次“推优”过程中涉及到的团员大会、群调、意见征求、支委会、支部大会等流程,建议可借助钉钉、企业微信等平台开展,各党支部、团支部、学生组织,团委、书院等需做好相关会议记录,入档纸质材料可待开学后再补。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数理信息学院委员会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