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院学生工作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加强班集体建设,提高班级管理的质量和水平,增强学生集体观念,充分发挥班集体的凝聚力,促进良好班风、学风的形成,特制定本细则。
一、 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班级量化考核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班级的量化考核工作。具体构成如下:
组长:学生工作书记
成员:学生科、各班班主任、班委、团委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二、 考核办法
1. 班级考核分定性考核和定量考核,在达到考核所规定的基本要求后,再以量化积分方式进行累计加、减分。
2. 考核工作由量化考核工作小组负责,团委学生会办公室要负责日常工作考评和归档工作。
3. 考核工作与《班级日志》同步,每月进行考核,并将分数进行公布。
4. 检查评定应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 考核标准
(一) 定性考核
1. 班级同学能够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遵守,维护党纪国法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2. 班级同学能够遵守基本的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习勤奋,班级有良好学习风气,受到任课老师的好评。
3. 班级全班同学能够严格遵守校纪校规,保持良好学习、生活环境;同学之间团结友爱,人际关系和谐,形成良好班风。
(二) 定量考核
1. 班级考核的基础分为100分,按照各项考核内容标准进行加分或减分,涉及重复记分的条款,不重复记分,只取最高分。
2. 团委学生会协助学生科负责汇总、整理,并根据《数理信息学院班级量化考核细则》对每班月评进行审核,并将成绩予以公示。
3. 量化考核共分为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和特色工作三部分,单项评比总分不封顶。
4. 学期总成绩=日常管理总得分+学风建设总得分+特色工作总得分。(其中日常管理当中的寝室内务为总分/寝室数量,如出现大功率则在平均分上减去10分/寝·次) 考核结果作为班主任考核、优秀班集体评比、德育评价及评奖评优、推优入党、奖助学金评定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 定量考核内容
定量考核分为日常管理、学风建设和特色工作三大块进行考核。
(一) 日常管理
项目
| 分值
|
出勤考核
| 在会议或活动中缺席
| -2/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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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会议或活动中代签
| -2/人·次
|
在会议或活动中迟到早退
| -1/人·次
|
全勤
| +2/次
|
寝室内务
| 优秀寝室
| +5/寝·次
|
合格寝室
| +2/寝·次
|
不合格寝室
| -5/寝·次
|
(二) 学风建设
项目
| 分值
|
上课考核
| 旷课
| -2/人·次
|
迟到、早退
| -1/人·次
|
无手机课堂执行比例小于50%
| -3/次
|
早晚自习考核
| 缺勤(大一)
| -2/人·次
|
迟到、早退(大一)
| -1/人·次
|
月度出勤100%(大一)
|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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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成果考核
| 预警人数≥15%
|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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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竞赛获奖
| 省级:10;国家级:+18
(每人·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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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科研、“挑战杯”项目
| 校级:+6;省级:+10;
国家级:+18(每人·每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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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期刊学术论文、专利(一般学术论文)
| +1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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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风
考纪
| 考试违纪和舞弊行为
| -10/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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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特色工作
若以班级为单位发起一个院级或校级的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具体加分由班级量化考核领导小组商议评定,酌情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