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团支部:
为了不断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经常保持一支数量较多、素质较高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现就我院2017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优”对象
年满18周岁,递交入党申请书三个月以上,参加党章学习小组(或中学业余党校)学习并结业的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获得者、获校级以上奖励的先进青年和其他符合推荐条件的团员青年。在积极参加学院学生导师团队、文明寝室创建等重大活动中有突出表现的团员可优先考虑。
二、“推优”基本条件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进步,入党动机端正,无宗教信仰;
3.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意识,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4.积极参加党章学习小组、团校、业余党校的学习,熟悉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并取得相关结业证书;
5.积极参加团的活动,自觉履行团员义务,带头完成工作、学习任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
6.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成绩优良,一年内考试无不合格科目,综合成绩排名原则上须在班级前二分之一;
7.一年内无重大违规违纪行为,近三个月在“无手机课堂”活动检查中有不良记录、寝室内务不合格、在寝室使用大功率电器、吸烟、玩电脑游戏等累计2次及以上者,取消本次推荐资格。
三、“推优”名额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推优”工作,一、二、三年级各团支部推荐名额原则上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四年级各团支部不参加推荐。
四、“推优”基本程序和工作进度安排
1.3月3日-3月8日,一、二、三年级各团支部对照“推优”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推优”对象进行摸排,并在数理“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的指导下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团员大会组织民主推荐,根据推荐情况,结合“推优”名额,填写《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结果汇总表》,并将电子稿和纸质稿一同递交对应学生党支部联系人;
2.3月9日-3月10日,各学生党支部组织召开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大会就各团支部“推优”情况进行讨论研究,确定“推优”名单,以支部为单位汇总《入党积极分子民主推荐信息表》,并上报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汇总审核;
3.3月11日-3月12日,学院“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对照推优条件,汇总审核后报学院党委备案;
4.3月13日-3月15日,学院党委对各党支部“推优”情况进行审核并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团支部,院“党员之家”管委会组织部要严格按照《党章》标准和本通知“推优”条件、名额等相关要求,认真规范做好本次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工作;同时根据工作程序和时间进度安排,按时做好有关工作,并报送相关材料。
中共绍兴文理学院数理信息学院党委
2017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