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活动动态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党建工作 >> 活动动态 >> 正文

严守党的纪律 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权力——第四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举行第二专题党课

发布日期:2018-10-26    点击次数:

10月25日晚上,由党员之家培训部组织的第四十六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专题辅导第二课于南山6号楼A106举行。校人事处副处长、校党委党校教师罗润锋老师为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上了一堂以“严守党的纪律 履行党员义务 正确行使权力”为主题的生动党课。

课堂开始之初,罗老师从入党誓词开讲,指出了党员在入党前后要严格要求自己,忠于党和国家,并指出入党是一个严肃、庄重、神圣的事情,切不可将入党当儿戏。由此引出今天的主题“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并指出这是每一个合格党员必须要做到的,是维持党的秩序的重要保障。同时罗老师着重强调了党的纪律。之后罗老师给在场学员播放了一段《北平无战事》的精彩节选。国民党输就输在组织太松散,而中国共产党团结统一。罗老师由此说明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并告诫我们入党前了解党的纪律,入党后遵守党的纪律,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以党的标准来要求自己。

进而,罗老师又讲述了党的纪律重要性,为同学介绍了党的纪律的内容,并通过三点阐明我们如何严守党的纪律:第一要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要求我们方向要明确,标准要具体;第二要求入党的同志,自己的言行应当符合党员的要求;第三对于党组织而言,要纯洁党的组织。

接着罗老师指出党员权利义务平等性: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党龄长短、贡献大小都是平等的;统一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严肃性:无条件地履行义务三大特点。并总结了党员八大义务:第一,学习义务——认真学习,提高本领,学知识,学理论,学技能;第二,工作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奉献义务——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胡锦涛同志曾经说过“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第四,守纪义务——遵纪守法、完成义务;第五,组织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第六,治党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七,宗旨义务——密切联系群众。身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全面、严格、自觉履行这些义务。

同时罗老师也指出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党员在赋有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八大权利——政治权利、参政权利、议政权利、监督权利、选举权利、申辩权利、保留权利、申诉权利。大家要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然而学员们应警惕四种错误论点——过时论、无用论、吃亏论、特殊论,消除对义务权利的错误片面认识,并强化党员的三大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

最后罗老师祝大家早日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

在罗老师精彩的课堂辅导后,学员们又观看了中央反腐纪录片《永远在路上》的第一集:人心向背。它主要讲述了周永康、蒋洁敏、李春城、万庆良、白恩培等中央高级官员的落马,更加让我们明白了党的纪律的重要性,不管什么时候都要严格要求自己,责任越大,对自己的要求就要更严格。

通过本次专题辅导课程,学员们对党员的权利与义务,对廉洁教育有了清楚的认识,也定会先从日常生活着手,规范自己,遵守纪律。 

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数理信息学院 | 技术支持:海马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