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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力------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第二专题党课

发布日期:2016-11-08    点击次数:23

11月7日晚18:30,由党员之家培训部组织的第四十二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班第二课于南山6号楼A205举行。校人事处副所长罗润锋老师为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学员上了一堂以“严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权力”为主题的党课。

课堂开始之初,罗老师从入党誓词开讲,由此引出了今天的主题“履行党的义务,严守党的纪律”,并指出这是每一个合格党员必须要做到的,这是维持党的秩序的重要保障。同时罗老师也给学员打了一剂预防针,阐明了入党后成为党员将有许多约束,在场的学员们听后并未打退堂鼓,反而是目光炯炯,展现了不畏艰难的良好风范。

之后罗老师给在场学员放了一段《北平无战事》的精彩节选。在视频中,国民党中将侯俊堂不顾党的纪律和国家利益,在战事吃紧的情况下,派遣战机走私货物谋取私利。而国民党党通局全国联络处主任徐铁英作为一位党组织人物,却利用手中职权收取贿赂,并根据贿赂大小选择帮谁。大人物都如此,更不用说国民党一些小军官的强横霸道。国民党组织涣散,纪律全无,政审也不查档案,只要熟人介绍,一律照收。而共产党内纪律严明,组织凝聚力强,且共产党员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不折不扣地完成任务。这就是共产党在人员,装备处于劣势的情况下,依然击败了美国撑腰的国民党,并带领全国人民走向解放的原因之一。罗老师提到,一个没有纪律性的政党必然会走下历史的舞台。

进而,罗老师又讲述了什么是党的纪律,为同学介绍了党的纪律的内容。之后又讲述了什么是党的权利与义务。紧接着,罗老师又讲述了三点我们为什么要学习党的纪律的内容。第一要明确自己应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怎么做是对的,怎么做是错的,要求我们方向要明确,标准具体;第二要求入党的同志,自己的言行应当符合党员的要求;第三对于党组织而言,要保持党组织的纯洁性。

接着罗老师给全体学员提出一个要求——未入党的同学应按党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的言行,也说明了党员权利义务三个特性——平等性、统一性、严肃性,党员八大义务:第一,学习义务——认真学习;第二,工作义务——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第三,奉献义务——党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第四,守纪义务——遵纪守法、完成义务;第五,组织义务——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第六,治党义务——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第七,宗旨义务——密切联系群众;第八,道德义务——带头实践社会荣辱观。身为入党积极分子,必须要全面,严格,自觉履行这些义务。

同时罗老师也指出权利与义务具有统一性,党员在赋有义务的同时也享有八大权利——政治权利、参政权利、议政权利、监督权利、选举权利、申辩权利、上诉权利、申诉权利。然而学员们应警惕四种错误论点——过时论、无用论、吃亏论、特殊论,并强化党员的三大意识——责任意识、纪律意识、奉献意识。

通过这次培训后,学员们认清了党员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清除了对义务与权利的错误片面认识,树立了正确的党员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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