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

通知公告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2023届毕业论文(设计)自查和抽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31    点击次数:

各专业:

按照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23〕147号)、学校《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报送及专家信息更新工作的通知》,我院现阶段将开展论文材料自查和抽查工作,工作安排如下:

一、专业自查阶段(5月31日-6月2日)

1、各专业每位论文指导老师需对学生论文材料进行自查,主要检查材料:任务书、外文翻译(附外文原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开题论证记录、答辩记录、毕业论文(设计)(含附件),论文材料自查标准请参照《浙江省教育厅-浙教高教〔2023〕5号-浙江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附件1)中的抽检一般性评议要素。自查完成后将修改后的文稿重新上传至论文系统,后续学校层面将根据抽检文件命名要求统一导出。

2、各专业对本专业教师的论文材料进行检查,对有问题的论文材料及时进行反馈整改。

二、学院督导抽检阶段(6月3日-6月5日)

1、学院督导对学院各专业论文材料进行抽检,抽检每位指导教师一个指导学生的论文材料。

2、学院督导根据自查要求逐一对抽检论文进行审核,审核完毕后撰写工作总结及反馈意见,并6月6日之前将总结报告及反馈意见(电子稿)提交至学院教研科。

三、学校督导走访学院实地检查阶段(6月中旬)

学校督导将在学院自查结束后,对所有的论文材料进行抽查。

数理信息学院教研科

2023年5月31日


地址:绍兴市城南大道900号
邮编:312000
版权所有:绍兴文理学院数理信息学院 | 技术支持:海马科技